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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信用档案工作安排
时间:2012-03-20 13:21 admin 阅读量:

大学生信用档案工作安排

时间:2011-03-24 10:28:04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建立大学生社会信用体系,促进大学生素质全面发展,提高大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竞争力,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大学生信用档案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教思函[2010]84号)和《关于确定广东省大学生信用档案建设批次及名单的通知》(粤教思函[2010]101号)的文件精神,我校作为全省第二批次开展建立大学生信用档案的高校之一。为确保建立大学生信用档案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在广东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内(2011年6月12日)完成,拟分为六个阶段开展工作。
第一阶段:工作部署,第四周完成
召开建立大学生信用档案工作协调会,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成员参加。会议主要内容:一是传达学习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大学生信用档案建设工作的通知》及《关于确定广东省大学生信用档案建设批次及名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二是研究布置我校开展大学生信用档案工作方案等。
第二阶段:集中培训,第五周完成
参加培训人员主要是辅导员、相关处(室)的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能够熟悉掌握学生信用档案工作流程,正确使用学生信用档案信息工作平台等。
第三阶段:信息批量采集,第五周完成
根据大学生信用档案建设工作中—校方信息指标模块,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后勤保卫处、计划财务处等相关部门,需要批量提供学习成绩、在校优良记录、在校不良记录、助学贷款记录、毕业评语等信息,交学生工作处汇总。
第四阶段:宣传发动学生录入,第六周—第九周完成
通过校园网、主题班会等宣传方式,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建立信用档案体系的重大意义和功能作用,鼓励学生以饱满的热情、积极的态度配合做好建档工作。
各专业学院组织学生通过中国人才信用网,认真填写个人信用信息。学生在录入个人信息时,不能随意捏造事实录入,要确保录入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五阶段:辅导员审定学生提交的信用信息,第七周—第十四周完成
根据知情审定的原则,辅导员负责审定学生提交的信用信息。
第六阶段:复核完善,第九周—第十六周完成用网进行协商,给予圆满解决。
学生工作处召开大学生建档阶段工作会议,督促学生继续核实、完善各自信用档案信息,将建档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与中国人才信用网进行协商,给予圆满解决。
学生工作处
201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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