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学院
【航院通知】2017年新团员发展工作通知
时间:2017-11-17 23:26 admin 阅读量:

关于做好2017年新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航空学院各团支部:
做好新团员发展工作,既是健全团组织、活动团内工作的需要,也是各级团组织的基本任务和重要职责。为吸收政治思想好、积极要求上进的青年学生加入到我院团组织中来,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我院团总支决定在近期发展一批新团员。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团条件
1、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我校在校大学生;
2、思想进步。自觉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响应党的各项号召;认真学习政策、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接受并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
3、积极参加现代化建设。具有主人翁责任感,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在生产劳动和其他社会活动中起积极作用。
4、具有良好的共产主义品德。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律及团的纪律;热爱集体,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和集体的利益;热情支持好人好事,勇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
5、能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由于客观环境和青年素质等方面的差异,对入团标准的掌握可以有所不同,但应防止发生随意拔高或降低团员标准的现象。
6、遵守校纪校规,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入团程序及要求
1、接受新团员必须按照团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2、团支部经考察认为申请入团同学已具备团员条件,应发给《入团志愿书》,要求其认真如实填写。并在11月16日之前与入团申请书一并上交团支书。由团支书上交到航空学院团总支。
3、申请入团的青年要有本支部的两名团员作介绍人。入团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申请入团的青年自己约请,或由学院团总支指定。
4、青年入团必须经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讨论青年入团的支部大会必须有占整个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出席才能举行。表决时,赞成人数应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新团员的决议。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青年入团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5、团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青年入团后,团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写在《入团志愿书》上,连同本人申请书,11月20日前报送学院团总支审批。
6、学院团总支举办团课(团课内容包括共青团知识讲座、志愿服务、学习交流会等内容),并进行团课考试。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7、11月28日前,学院团总支将发展对象材料审查,向学校团委报批。予以批准的学生,自批准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8、团总支应将新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团员证建立团员档案,由所在学院团总支保存。在宣誓仪式上由学院团总支带领新团员宣誓。
9、团总织应加强对新团员的教育和管理,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执行团章、履行团员义务的自觉性。

三、注意事项
1、各基层团支部要严格按照团员发展标准,对新发展的每名团员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新团员发展质量。
2、各团支部执行该项工作时,需严格参考《团章》中第一章内容。

航空学院团总支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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