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通知
关于2017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通知
我校2017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的系统申请、材料提交、资格审查环节已结束,现进行助学贷款合同的签订,签订合同是申请贷款学生与银行约定的法律行为,需要申请贷款学生本人签字。
申请贷款的同学可在本微信平台发送消息2017DKJD+身份证号(例如:2017DKJD441625199512101122)查询贷款申请进度并记录合同签订编号,于2017年11月8日--18日工作日期间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到大学生事务中心12号窗口签订助学贷款合同。
注:申请贷款学生现场需向工作人员提供合同签订编号。因个人原因不按时前来签订贷款合同将视为放弃本年度助学贷款!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