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2017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比例
各专业学院按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0%评选出优秀毕业生。评选程序、评选条件依据《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生的规定》。
二、时间安排
1、专业学院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在学院范围内进行评选,于2017年5月27日前将结果汇总至学生工作处。
2、学生工作处于2017年5月28日至6月1日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工作要求
各专业学院须按规定时间完成评比工作并上交2017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及优秀毕业登记表(纸质版由学院保留)电子版发送到 327351179/_mediafile/hkxy/hangkongqq.com,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交至学生活动中心三楼302室。联系人:刘艳,联系电话:3622516。
学生工作处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