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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转专业实施方案
时间:2024-04-23 22:20 阅读量:

航空学院2023-2024学年第学期转专业实施方案

为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鼓励学生发展个性,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规范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珠院发【20195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航空学院具体情况,现对本科学生转专业的有关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成员及教师代表、教务干事、辅导员组成。

二、学生满足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本校2022级至2023级在册本科生;

2.学生在校期间未转过专业;

3. 有强烈的个人爱好或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优势者;

4. 休学创业或退役复学后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者;

5. 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6. 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建议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经学生本人及家长同意。

三、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1. 招生时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如定向生等;

2. 特殊录取类型学生申请转到统招专业的,如免试生、专插本、三二分段等;

3. 申请艺术与非艺术类专业之间互转的;

4. 录取时是单独编设院校代码的招生专业不得转入非单独编码招生专业

5. 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等学籍状况不正常的

6. 有色盲疾病者;

7. 受到学校学业警示的学生;

8.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

四、转专业时间安排

1.2024年05月20日至05月24日,学院接收申请转入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表;

2.2024年05月27日至05月31日,学院通知并组织学生参加面试,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审查确定接收学生名单,进行预编班,并在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2024年06月03日,学院将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和转专业申请表报教务处审批。

五、转专业学生学分确认及学籍异动

1.学生转专业后,由学院进行学分认定,学生领取学分确认表的时间为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第1周

2.已获批准转专业的学生须于新学期开学注册期间,到学院教学办公室(ZA207)办理学籍异动手续,由学院教务干事指导其选课;

3.转专业的学生自转入我院之日起,按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缴费。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航空学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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