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学校现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办法
参见《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2019 年修订)》(附件 1)。
二、评选范围
通过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品学兼优学生,2023-2024学年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前 50%以内,且上一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12小时。
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学院根据分配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组织评审,需申请人请于2024年9月18日17点前提交电子版材料附件3,以“姓名+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命名文件夹发送到邮箱:hkxytzzbgs@163.com。
(二)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对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学生名单研究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工作部将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学生名单导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并统一生成推荐学生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由被推荐学生签字、专业学院和学校盖章后,统一将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上报广东省教育厅。
四、注意事项
(一)推荐的学生必须是通过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成绩及综合考评排名均需填写。
(二)汇总表录入完毕后要运行表格中的校验功能,校验无误再提交。
(三)专业学院要严格审核学生填报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将按学院为单位整体退回。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候选人上一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12小时。
附件(提取码:hkxy):
1.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9 修订)
2.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3.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
参选者必须进群,有意向也可进入下方答疑群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