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促进学生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学校将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9 年修订)。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我院名额为1人。
(一)学生申请(9月13日-9月18日) 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递交 《2023-2024 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等申请材料。
(二)专业学院初审(9月18日-9月23日) 学生申请材料通过专业学院初审后,专业学院国家奖学金评 审工作组组织差额面试,严格按规定设置面试小组成员,至少包 括专业学院党总支书记,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根据所有参选人的得票情况进行排序,按得票排名确定本学院国家奖 学金推荐候选人名单。专业学院需保留评审过程材料。专业学院确定国家奖学金推荐候选人名单后,需在本学院进 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审核汇总相关材料,提出申请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报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审。
(三)学校审定候选人名单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对申请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研究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国家奖学金推荐候选人名单,接受师生的广泛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上报广东省教育厅。
四、航空学院材料提交时间
2024 年 9 月18日 17:00 前将相关材料提交给辅导员。
五、注意事项
(一)推荐材料要真实,符合填报要求,按时提交。
(二)国家奖学金的评选以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为准,转专业学生在上一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学院进行参评。国家奖学金推荐候选人上一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 24 小时。学生学习成绩原则上在专业排名10%以内,其他方面特别优秀的学习成绩10%-30%范围内的学生需要备注情况说明。
(三)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
1.表格所有内容除“签名”处,均需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改变表格内容和格式;“申请理由” “推荐理由” “院(系)意 见” “学校意见”的日期均留空不填。
2.“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意见”不少于 100 字,且针对每个申请人的推荐意见不得完全一致;“院(系)意见”需详细填写 审查意见,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批意见;专业学院主管领导签名和公章必须完备,学院主管领导签名须本人亲手 签写,不得使用签章代替。
3.“学习情况”中总人数的范围由专业学院自行统一规定,同类学生总人数务必一致。成绩排名必须填写正确、完整。
4.成绩排名必须填写正确、完整。
5.主要获奖情况为上一学年所获奖项,获奖时间按照倒序填写,获奖时间范围为 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必须写明获奖时间、奖项名称和颁奖单位。
6.申请理由从思想品德、日常表现、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和科研创新等几方面总结,写重点即可,不需要过于详细。
7.表格为一页,正反面打印至一张 A4 纸上,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应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四)附件2、附件3所填内容务必保持一致(文字和标点 符合必须一致),严格按照表格中要求填写,附件3经校验无误后保存,成绩排名、必修课门数、获奖信息均只填写上一学年范围内的相关信息。“必修课”与“及格门数”必须保持一致。且为评选年度的必修课。同专业、同班学生的必修课应该一致。
(五)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将对各学院国家奖学金推荐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如不符合国家奖学金推荐候选人的要求,将取消其获得国家奖学金资格,空出的国家奖学金推进候选人名额由其所在学院现场评审会得票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参选者必须进群,有意向也可进入下方答疑群进行咨询
附件(提取码:hkxy):
1.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
2. 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 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
4. 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5. 国家奖学金推荐候选人自传
航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