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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院通知】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航空学院优秀学生班干部 / 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时间:2025-03-25 19:05 阅读量:

一、评选目的

为了表彰在班级管理、学生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认真履行职责且发挥积极模范作用的学生班干部及学生干部,激励更多同学积极参与学院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评选办法,以公正、公平、公开地评选出优秀学生班干部 / 学生干部。

二、评选对象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航空学院全体在任班级班干部(包括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生活委员等班级主要班委岗位)以及学院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中担任干部职务的学生。

三、评选时间

2025年2月24日 -2025年6月20日

四、评选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积极参加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如主题班会、团日活动等,态度端正,无无故缺席情况。

2.学业成绩要求

在上一学年内,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科目,且综合成绩排名在专业年级前30% 以内。

3.工作表现

认真履行所担任的学生班干部 / 学生干部岗位职责,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班级活动、协助老师进行日常管理、落实学生组织相关工作安排等。

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同学中(或所在学生组织内部)有较高的威信,能积极团结同学,带动大家共同参与学院、班级事务。

具备创新意识,在班级管理或学生组织工作中能提出合理有效的改进建议和创新举措,并取得一定的实际成效。

4.纪律与作风

严格遵守学校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本学年内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如旷课、迟到、早退、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等情况。作风正派,诚实守信,能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起到良好的榜样示范作用。

五、评选流程

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学生班干部 / 学生干部,需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航空学院优秀学生班干部 / 学生干部申请表》,详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任职情况、工作业绩、获奖情况等内容.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收到各班级、各学生组织报送的推荐材料后,将组织专门的评选小组进行审核。评选小组将依据评选条件,对推荐候选人的材料进行仔细审查,并结合候选人平时工作表现、师生反馈等多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的优秀学生班干部 / 学生干部名单。

评选出的最终名单将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公示期间有异议,可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诉,学院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妥善处理。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在年度表彰大会上对优秀学生班干部 / 学生干部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如奖品、综合测评加分等,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六、奖励设置

授予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航空学院优秀学生班干部 / 学生干部” 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在学生综合测评中给予适当加分,具体加分分值按照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执行。优先推荐参加学校及更高级别的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以及各类培训、交流等提升机会。

七、其他说明

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拉票贿选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本评选办法由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航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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